本人于2023.04.18下午4点,在鹏蓉恒鑫机动车登记服务站(成都市武侯区太平寺东路82号),办理新能源小汽车登记上牌业务。在办证大厅,通过支付宝支付100元号牌、10元行驶证、10元机动车登记证书总计120元的工本费,我对于该笔费用认可。但,在办理完税证明时,按工作人员要求微信扫码支付100元,但未出具收据或发票,该笔收款商户似乎是个人账户。我在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窗口办事指南>机动车注册登记查询到,收费项目只限于号牌(100元)、临牌(5元)、行驶证(10元)、机动车登记证书(10元)。综上,我认为在办理完税证明时的100元收费属于违规收费,应当尽快退还。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车辆管理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反映4月18日在鹏蓉恒鑫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办理新能源小型汽车的新车上户,在办理机动车购置税时,工作人员要求您微信扫描支付100元,未出具收据或发票,认为100元收费属于违规收费,要求退还。 2023年4月20日10时47分市公安局交管局车管所与您联系,您表示已了解到反映的工作人员系二手车市场人员与鹏蓉恒鑫机动车登记服务站无关,现二手车市场正在处理您的收费问题,反映的问题无需回复,对我们的及时联系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