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四川省泸州市泸县太伏卫生院食堂做饭,今年3月1号才签的协议,实际上是劳动关系,但是院方给他签的是合作协议,做了三年,一直没有交过社保,希望有关部门帮我处理一下,我就是一个很普通的平民老百姓!谢谢领导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单位未交社保” 的问题已收悉,经调查核实,现将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经核实,您诉泸县太伏镇卫生院经济补偿纠纷一案,泸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已于2023年3月29日依法受理,并定于2023年4月27日下午3:00开庭,开庭时间已分别告知您和泸县太伏镇卫生院。现您向泸县太伏镇卫生院提出补缴社会保险的请求,您可以在2023年4月27日下午开庭时一并向单位提出。2023年4月20日,我局工作人员与您电话联系沟通,已告知您上述情况。
感谢您对泸县人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仍有疑问,可咨询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咨询电话:0830-8189866。
感谢您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