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绵阳 » 游仙区 » 关于三汇人和山水虚假宣传、违反承诺等违法行为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城建 投诉】关于三汇人和山水虚假宣传、违反承诺等违法行为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4-17 18:50 已回复

关于三汇人和山水虚假宣传、违反承诺等违法行为的投诉


本人于2021年5月在绵阳市游仙区由四川省北川县华星硅业有限公司(三汇集团)开发修建的“三汇人和山水”购买了14楼住房一套,房号:2-2-1403,现针对四川省北川县华星硅业有限公司(三汇集团)一系列虚假宣传、违反承诺,诱骗等行为进行投诉:

1、虚假承诺,诱导购房

2021年5月,本人及家人到该项目售房部看房,经该公司置业顾问推荐,该项目2栋2单元14楼3号房属于顶楼,外带约120㎡平台,在以高于其他楼层2000元以上的单价进行打包销售。在不断地询问和确认下,得到明确答复,该房屋交付前开发商在预留位置开好楼梯口,交付后可修建楼梯做跃层独立使用顶楼平台并可以进行搭建,或至少可以搭建阳光房使用,且该套类型房屋全小区共80余套,目前已售出40余套。(以上事实有与开发商签订补充协议为证据)

2022年1月,本人及家人在接房时,与该项目物业进行对接时,按照接房流程先必须交半年以上的物业费而后才由工程人员带领钥匙一同前往房屋内进行验房,当验完房屋后当即提出提出索要查看接房资质和手续及其他整改事项时,工作人员说都是合法的随后都会给业主提供的而后立即落实;当场就没有履行接房手续不欢而散,时至今日仍未收到接房相关资质手续材料,也并未接房签字,更没有整改落实,随后多次去物业中心索要资质手续材料(包括购房发票)等,被物业和售楼部人员一再推脱和搪塞。

2023年2月,再次去物业和售房部,途中遇见同小区其他顶楼业主被物业告知,顶楼不能作为跃层使用也不能进行搭建,最终到物业和售楼部均证实不能作为跃层使用不能搭建。因该开发商的虚假宣传承诺、欺骗、误导本人选择购买了14楼住房,请相关部门予以解决,按照相关条例进行处罚,如真无法作为跃层使用和不能搭建,希望相关部门督促落实退房,同时需对本人造成的相关利息损失进行赔偿。

2、诱骗接房

根据本人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交付条件,在交付时开发商需取得《房屋面积实测报告》,并向出卖人提供《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结果表》;但至今为止,该项目无审核通过的《房屋面积实测报告》也未提供《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结果表》,交付时仅提供了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和商品房使用说明书,在明知自己手续不齐的情况下诱骗本人在不了解实情的情况下接房,实际该项目并未达到交付条件,请相关部门落实,并督促该开发商按照合同约定解除合同并退房。

房屋质量低劣擅自改变结构
经专业人员检测测量,该房屋卧室两处转角窗户擅自改为直平窗户,卫生间尺寸进深严重不足,客厅和饭厅内多处隔墙将横厅改为小竖厅,已达到虚假宣传更多房间的目的,且房屋天花板和顶楼外墙出现多处明显裂纹和漏水现象;更有多处飘窗门垛玻璃门和空调外机安全板未修建(未经同意采用安装外挂简易劣质空调架滥竽充数),偷工减料;擅自浇筑连接梁用以达到名义上的面积赠送目的等问题;实测证明与设计图纸严重不符;
4、该项目是否涉及偷税漏税
自2022年1月接房至今,该开发商并未提供销售发票,一再推脱,该开发商是否涉及偷税漏税行为、相关税务机关是否有不作为情况,请相关部门予以落实解决。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游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绵阳市游仙区税务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4-24 15:19

市民:
您好!来信已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之规定,当事人进行的上述宣传属于法律性质的要约邀请,是当事人是否兑现《购房合同》的问题,如果协商解决无果,可以依据《购房合同》约定的救济途径通过诉讼解决。您在与开发商订立《购房合同》或其他相关合同时,顶楼能否搭建以及上述情况是否属于开发商应该告知您的重要事实,部门无法认定;如果您有确切证据证明顶楼能否搭建,或顶楼能否搭建是开发商应该告知您的重要事实,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解除相关合同关系。如您还有其他问题,可来电咨询,联系电话:0816-2276032。

游仙区税务局第三分局经过调查核实:税务机关一直在监督该企业的纳税情况,该企业目前为止已确认的销售收入涉及到的各项税款已缴纳,与销售记录符合。同时企业在住建部门进行了资金监管,所有的税金都是提前进行了监管,防止无法缴税影响购房者办证的情况出现。如果投诉人去找开发商,可以开票,但是由于实测面积没有出来,现目前只能开具602的不征税发票,待实测面积出来后才能开具正式发票去办理房产证(没有实测面积,什么发票也办不了证)。如您还有其他建议或意见,可来电联系,联系电话:0816-2297603。
感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

游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绵阳市游仙区税务局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