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21年到成都至今2年都在同一家公司工作,连续缴纳社保20个月,然而以合法稳定就业办理成都市居住证时,还需要房东的身份证及房产证原件或租房备案证明,房东不愿意合作办理。导致我现在无法办理居住证,进而影响在这里的正常工作生活(无法买车/无法办理护照/孩子无法上学等)。
你们作为城市管理者,有没有思考过这个流程设置是否合理?按合法稳定就业办理居住证为什么还需要房东的证明?房东不合作,我就无法办理。人为设置一些让居民生活得更困难的屏障,这合理吗?我在网上一搜有一大把跟我同样遭遇的年轻人,不买房就没有资格留在成都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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