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居住于成都市龙泉驿区大面洪河白鹤小区二期市民,响应国家政策购买了新能源汽车,住建局也多次发文要求小区物业应积极推动小区的充电桩建设问题,但在办理安装充电桩过程时,物业以电容不够拒绝开具安装证明,从而导致许多新能源汽车车主无法安装汽车充电桩。物业说电容不够,然而却在地下室划出区域安装上百个电瓶车充电插座,电容不够可以扩容呀。请问有没有相关规范能推动安置小区内充电桩建设,积极相应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推动新能源汽车购买力,方便已购买新能源汽车车主的日常使用。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反映的问题,龙泉驿区大面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因白鹤二期停车位属于出租车位,流动性大,并且电容不够,安装过后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所以暂时无法安装充电桩,白鹤二期旁的便民停车场已经在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以方便已购买新能源汽车车主的日常使用。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4月18日11:42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