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诺江镇元顶村三社村民,今年修建青浴口水库租用我们村土地。这是国家工程我们都应该支持,但是政府没有与我们签定租用合同,也没有青苗补助,租金没有到位,就开工挖掘。我们土地上的庄稼马上面临收割,就被施工方给毁掉了,如果没有青苗补助,可否等农民们把粮食收割了在开工,按国家政策土地管理法,应该有青苗补助费,希望你们政府能帮助我们老百姓,我们辛苦种出的庄稼不容易。
网友:
您好!
您在《问政四川》平台反映“关于修建青峪口水库征地问题”的留言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刻组织专班,安排专人调查核实,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通江县诺江镇元顶村三社贺家坝原属青峪口水库右肩拌合站永久性占地区域,2022年11月,因大坝坝址上移80米,该片土地由永久性用地变为临时用地。该片土地所种植农作物收获期在一个月后,如等收获后再入场施工,将严重影响青峪口水库工程建设施工。而且,在2023年4月初,诺江镇与青峪口水库工程临时用地农户就土地补偿达成口头协议,并承诺5月中旬前兑现到位。补偿标准严格按照《四川省通江县青峪口水库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实施办法》执行,临时用地只能按照生产年产值补偿(诺江镇耕地补偿标准2240元每亩年)。
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理解及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通江县水利局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