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在崇州市银海湖A1地块做外架的工人,在工作过程中受伤导致手指骨折,但是包工头、劳务公司和项目公司未能及时解决本人受伤事宜,本人也去崇州人社局查询过,得知没有公司为本人购买建安险或社保。本人也没有劳务公司和包工头签署的劳务分包合同。据悉,工地的承包单位是江苏中南建筑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劳务公司是成都蜀宏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请求政府协调赔偿方案并提供相应的劳务分包合同等材料。
1.关于要求提供劳务分包合同的问题。我局建议您可向项目所在街道办或者到我市羊马农民工维权中心请求帮助。
2.关于工作受伤赔偿的问题。若您和项目方就赔偿问题无法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您可通过申请工伤认定进行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