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你好,我是郫都区原古城镇指路村人,2013年应征入伍,2018年部队改制以后,户口时本来是选择随父母落的(退役军人事务部当时下了文件)但当时回郫都区落的时候,郫都区户籍科工作人员告诉我郫都区的政策是,不能落回农村户口,我本人也没有房子且还在新疆原单位工作。就给我落到了三道堰派出所集体户。2019年我结婚有了小孩,由于我是集体户小孩的户口就落在我妻子那边(南充市西充县)现在我的问题是我的小孩子和妻子在郫都区这边跟父母一块生活,但户口也没法迁过来,马上涉及到小孩要上学了,小孩是外地户口,上学可能会很麻烦。想向领导咨询一下有没政策或者办法帮助解决一下我们的问题。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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