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楠园街306号小区 电瓶车乱停乱放侵占公共区域单元门小区坝坝 甚至还进电梯充电 好家伙 物业不管不理 有严重消防和安全隐患 希望消防部门来治理
留言人: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悉,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1、关于环境管理差的问题。已告知物业加强管理,严格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公区进行维修维护。加强清理。 2、关于非机动车停放。已告知物业加强管理,加强劝导。按照《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一百零二条 物业服务区域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拒不改正的,物业服务人应当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有关部门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二)违反本条例七十四条第九项规定,在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用电梯轿厢运载电动自行车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对劝导无果的上报主管部门处理。我街道工作人员也到现场查看,已告知物业加强管理,向上级部门上报。 我街道也将加强对物业的日常巡查,及时上报行业主管部门双流区小区管理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