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分别于2023-3-7、3-16日投诉四川瑞诚信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注册执业估价师不足,股东不符合规定。
贵厅于3-13号、3-24号回复将依法将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管理办法》(建稽〔2014〕166号)、《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2号)办理。
但该单位依然在违法执业并于3-21日中标相关房地产评估业务。
截止2023年4月13日该单位仍不符合《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中估价师人数、股东要求,继续违法执业。
贵厅为何不依据《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 撤回其资质?
请留言作者对官方回复进行评价 [点击这里进行评价]
注:办结回复后10天内网友未评价,将默认网友对该回复“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