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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咨询】咨询大学生住房补贴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4-12 21:39 已回复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力实施八大工程促进在宜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措施的通知》(宜府办发〔2020〕12号
)文件中提到,住房补贴的申请条件是:“对在我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缴纳一年社会保险并在就业所在区县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按照300元/人·平方米标准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补贴上限为5万元。”,
但是在《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实施十大工程促进高校和中职学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政策措施>的通知》(宜府办发〔2022〕50号)中,最新的申报条件为:“十、实施高校毕业生安居稳就业工程 (十九)实施留宜安居补贴 鼓励各县(区)结合实际出台购房补贴政策,促进在我市就业的全日制专科(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及以上高校毕业生留宜安居,补贴原则按不低于300元/平方米给予一次性补贴,具体补贴标准由各县(区)自行确定。”
最新文件已未提出需要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才符合申报条件,并且说明各区县只能自行确定补贴标准而非补贴申报条件,因本人工作性质原因无法提供劳动合同,近日咨询当地人社局时,以无法提供三年以上劳动合同为由认定我不符合申请资格,请问这种说法是否符合文件规定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筠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4-20 14:05

网友:
你好,你的来信我单位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宜宾市大力实施八大工程促进在宜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措施〉部分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宜人社办发〔2020〕156号)文件要求,自2020年7月30日至2023年7月30日在工作所在区县或签订合同单位注册所在区县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可以享受购房稳就业补贴,由于《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实施十大工程促进高校和中职学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政策措施〉的通知》(宜府办发〔2022〕50号)印发后,筠连县尚未就“实施留宜安居补贴”出台相应具体实施细则文件,目前筠连县仍然按照《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宜宾市大力实施八大工程促进在宜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措施〉部分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宜人社办发〔2020〕156号)文件要求,对购房稳就业补贴进行认定,该文件规定享受购房稳就业补贴需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如果你不能提供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那么不能享受购房稳就业补贴。

筠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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