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爱人是在新疆的服役的干部(边远艰苦满10年),我本人2018年结婚前通过学历落户的形式将户口落到天府新区集体户,2023年4月又将我的户口从天府新区集体户落到锦江区集体户(单位集体户),今年4月份刚在青羊区买的期房,如果我老公今年年底批准转业,明年安置的话,能不能安置到成都,能够安置到锦江区吗?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锦江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锦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四川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关于进一步规范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在成都市安置条件的通知》(川转发【2015】2号)文件第四条:“非成都市入伍的军队转业干部,配偶通过随军、工作调动、人才引进方式调(迁)入成都市,取得成都市常住户口满2周年的;配偶婚后取得成都市常住户口,在办理成都市驻军随军或者工作调动满2周年的。其中,配偶通过随军、工作调动、人才引进方式调(迁)入郊区,后由郊区调(迁)入城区,干部转业在城区安置配偶取得城区常驻户口需满1周年。”根据您反映的情况,按现行政策您爱人就符合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进成都市安置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