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您好,我是成都市C类人才,于去年取得人才安居资格,目前在高新区工作,如果我换工作到其他区,比如温江区,我的人才安居资格会被作废吗?需要重新申请吗?有相关的政策文件吗?盼回复,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专技处处理,现将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如您符合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成都市人才公寓租售管理办法〉的通知》(成住建发〔2020〕8号)和《成都市人才安居资格认定办法》要求,可按规定申请人才公寓。
感谢您对成都人社工作关注和支持!
成都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