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四川省达州市渠县河东乡石垭村人员,于2023年4月11日接到村长这边通知,高铁面积林地+其他农用地共14亩地无法买社保,请问下剔除的10几%有任何依据吗?有没有颁布任何红头文件,涉及哪些人员会公布吗?想确认下官方信息是否与收到信息一致,感谢!
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反馈相关部门,正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
网友朋友:
您好!
您在问政四川平台留言“高铁田地占用赔偿”的问题我们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达州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达市府发〔2018〕22号)第十五条之规定: 征地补偿和人员安置基数,为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前的耕地数和农业人口数。耕地数以最新的全国土地调查数据或者实际测量为准。农业人口数以征地补偿安置和社会保障方案批准之日享有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的在册农业人口,及原籍在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现役义务兵(含国家政策规定不予安置的士官)、在校学生、正在服刑人员为准。征地面积按照水平投影面积计算。耕地指水田、旱地、园地(果园、花椒基地)、坑塘水面,被征地农民享受社保安置和一次性青苗补偿2040元/亩,养殖水面5000元/亩。田坎为其他农用地,不享受社保安置,享受一次性青苗补偿1020元/亩。林地不享受社保安置,一次性补偿4800元/亩。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您仍有问题需要反映,请直接与渠县临巴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818-7410369。
渠县临巴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