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
我父母在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步行街偶然得到发放的一张旅游传单,158元去古镇游玩(不进店),去了后被带去崇州市金盆地集团参观,被销售人员洗脑,说种酒可赚大钱,几年后升值汇报,几万元可变几十万元,还可以高额回购,还能成为上市公司股东拥有原始股,种种。最终,被忽悠购买了三坛酒(5999元一坛)共计17997元,并和盛世典藏酒业公司有限公签订种酒储存合同。该合同里面只包含了对存酒年限、权利和义务的说明,任何一点涉及购买酒水及销售人员洗脑说的分公司股份、分红、返利及回收酒水的内容都没有,17997元购酒也仅有一张收据无购酒合同,而且由于父母年事已高老眼昏花,全程都是销售人员带他们签字,最后喊他们按的手印,实际上父母对合同具体内容毫不知晓,脑子里只有销售人员吹得天花乱坠的话语,这明显是欺骗老人诈取老年人生存养老金,平常时间老年人省吃俭用,一下被骗走了那么多钱,现在气的抑郁卧病在床,老年人本来年龄就大了经不起这样的打击。在此,恳请相关部门领导协调此事,要求崇州市盛世典藏酒业有限公司全额退还我父母购酒的费用,不胜感激!!
经查,崇州市盛世典藏酒业有限公司位于国家3A级旅游景区内,盛世典藏酒业是一家销售金盆地酒业生产白酒的销售企业。旅行社组织游客到此景区参观,游客购买该公司销售的散装白酒愿意代为储存的,双方签订《自愿购酒存储合同》便称为“种酒”,系公司销售产品后免费为消费者提供的储存服务,不为国家法律法规所禁止。现场调查中,执法人员在其经营场所内未发现任何游客聚集,其证照手续符合规范,未发现虚假宣传、欺诈、强买强卖等违法违规行为。情况反映人所反映的违法违规行为无法查证,证据不足。经双方协商于今日下午现场处理其家人种酒退费事宜。4月14日9时我局道明所执法人员电话联系留言人反馈调查及协调情况,情况反映人对我局执法人员工作态度及处理情况感到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