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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 求助】关于龙泉驿区柏合镇拆迁养老金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4-10 22:41 已回复

拆迁文件是2018年8月10日签的,征用土地养老保障意见「2019」69号文件是2019年6月13日下达的,在2022年4月19日因办理娃娃上学,户口无意中被迁出,迁到金牛区,后面村里通知办理拆迁养老保险金的递交,被告知不能享受此该有的福利补偿!我们在多次走访了街道办,社区和区规自局,都说不能享受,我们查看相关文件「2022」49号文件下达的时间是2022年2月10日,是在迁出之前下达的,所以我们是在享受范围内!走访时找不到解决方案,找不到处理问题的人!希望政府能够帮忙处理一下,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龙泉驿区民生诉求会办中心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4-17 13:52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龙泉驿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高度重视,立即对您所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按照《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政府文件》龙府规〔2022〕1号第十六条规定:第十六条征地人员安置对象的安置由征地主体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46号)和《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四川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施办法〉的若干意见》(成办函(2019)6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我办于2023年4月14日上午10时40分左右,与您取得电话联系,并做相关政策解释宣传工作,您对此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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