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泸州 » 市委书记杨林兴 » 泸县嘉明镇占地赔偿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拆迁 投诉】泸县嘉明镇占地赔偿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4-10 16:28 已回复

泸县嘉明镇狮子山村三组,关于隆黄铁路占地赔偿,村里自定政策,蛮横不讲理,对各项赔付款进行截流。不公布市里县里相关政策,欺负农村里没有懂政策流程的人,胡乱定规定,侵占失地农民的切身利益,请相关部门进行查询跟踪,给失地农民一个安心支持政府的环境和信心。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泸县嘉明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4-14 08:58

网友:
您好!您在“问政四川”上留言反映泸县嘉明镇狮子村三组隆黄铁路改造中,狮子村委自定政策,对各项赔付款进行截留,赔付政策不透明,侵占失地农民利益,要求相关部门跟踪查明的事宜回复如下:
经查,自隆黄铁路改造以来,狮子村村民委员会多次组织村民到村办公室召开政策宣讲培训会,邀请县上、镇上相关人员参会解读相关征地政策不少于5次。嘉明镇隆黄铁路相关的征地赔偿政策统一按照市县相关政策执行,狮子村村民委员会未参与政策制定,也没有自定政策的权利。涉及到个人(家庭)征地拆迁的相关费用均通过银行直接打到个人账户上的,涉及到集体的赔付款,则是打到集体账户,然后经该集体(小生产队)集体讨论后,再决定如何分配的。核查中未发现嘉明镇狮子村村民委员会自定政策及截留赔付款行为,如您有相关违纪违规证明材料,可直接到各级纪检部门举报。
感谢您的留言,如您仍对赔付政策不了解,可以到嘉明镇狮子村委领取相关宣传资料,或拨打嘉明镇自然资源规划所电话13982754457咨询,祝您生活愉快。

泸县嘉明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4日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