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都区大丰街道汇融广场物业三番两次私自违法改变地下室结构,消防区划,用铁栅栏打围地下室和下负二楼主通道,消防通道,人防通道,把业主车位圈给商业,严重影响了业主权益和正常出行,派出所民警察,街道办工作人员再三保证物业没拿到,出具产权,和相关批文前不能动工,但这是第三次动工并开始收费了!另外汇融广场b区,小区幼儿园侵占业主中庭面积,已通过新都区规划与自然资源局确定为侵占,相关部门不作为,说已经通过验收。
网友:您好!
来信已收悉,即转大丰街道办事处进行办理,现回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汇融生活广场一期地下室停车位的问题,大丰街道曾多次对该地下停车场问题进行协调处理,经察看小区规划总平图了解核实,汇融广场一期在建设时就设计有住宅和商业两部分区域,且两部分共用地下室停车位(商业车位和住宅车位未完全分开),此次划给商业的车位均为独立的商业产权属性,且开发商已办理产权证,根据《民法典》物权编相关规定,开发商有权决定车位用途及是否用于业主临停,并不存在将住宅车位出租给商业使用的问题。
感谢您对新都区工作支持与理解!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