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眉山 » 市委书记胡元坤 » 仁寿县商务局滥用职权行政乱作为的投诉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网友留言

企业 投诉】仁寿县商务局滥用职权行政乱作为的投诉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ZZM99888  2023-04-07 19:35 待解释

尊敬的胡书记: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的若干意见》,根据(国办法[2016]13号)、(川办函[2016]87号)、(商建字[2016]8号)、川商资流[2022]17号及(四川省商务厅关于深入推进全省商务系统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的实施细则)、《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二手车流通企业管理规范》等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眉山市仁寿县二手车市场现状,进一步加强对二手车交易市场监督管理,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加快活跃二手车市场,推动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二手车交易环境。

2023年3月2日,我们筹建的眉山市佳旺二手车市场管理有限公司,经仁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登记注册,办理了营业执照取得了主体经营资格,公司选址位于;仁寿县广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普宁街道车博大道0668号(天府银通)2、3幢及附一层,(属仁寿县人民政府规划的汽车产业园内),面积10200平方米,与仁寿县聚源二手车交易市场在同一产业园内。结合目前相关政策,我们认为眉山佳旺二手车交易市场管理有限公司选址符合仁寿县城市发展及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和相关要求。

根据《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设立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经销企业开设店铺,应当符合所在地城市发展及城市商业发展有关规定。”2023年3月8日我公司向仁寿县商务局申请该地址是否符合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的申请,并按照仁寿县商务局的要求提供了设立二手车市场需要的条件及资料。商务局清单(见附件1)

2023年3月15日仁寿县商务局作出《关于眉山市佳旺二手车交易市场管理有限公司行政确认申请》的回复,意见为;天府银通项目2一3幢建设的二手车交易市场不符合二手车交易市场相关规划建设条件。(见附件2)。我公司对该回复提出异议,因为二手车交易市场的建设,国家己取消了商务局的前置审批许可,县级商务局只是对二手车交易市场的选址是否符合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的认定。该局冷帧颖局长态度野蛮刁钻直接说仁寿县只能有一家二手车交易市场,新增加不可能办理,并且大言不愧说如果不服随便我们去告,我公司认为该局作出回复,不合理、不合规、不合法、是庸政、滥用职权、行政乱作为行为和为仁寿县聚源二手车交易市场独家垄断经营故意设置“隐性门槛”,充当该市场保护伞。理由如下:

1、该局回复天府银通项目2-3幢用地性质为零售商业用地)(B11类),以汽车销售维修等小型汽车产业为主,未明确可用于规划建设二手车交易市场。经我公司咨询自规局和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及文献(B11类)零售商业用地。主要是以零售功能为主的商铺、商场、超市、市场等用地。依据《四川省商务厅法制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第二条3款:“精简规范行政许可”。进一步精简行政许可事项,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普遍落实“非禁即入”。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坚决防止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方式变相设置行政许可事项。所以我公司认为该局是庸政、懒政、滥用职权、行政乱作为行为,严重破坏了仁寿县的营商环境。

    2、该局回复仁寿县现有二手车集中交易市场1家,为仁寿县聚源二手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于2006年7月,该局回复该二手车市场月交易量在700台左右,实际交易量在1200台左右,可通过仁寿县税务局《二手车销售发票》开票系统、交警大队车管所查询,该局瞒报交易量目的是什么?该局还向仁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打招呼对新办理二手车交易市场必须先去仁寿县商务局备案后才能到相关部门办理相应手续,可以到相关部门求证。2022年底前,省商务厅修订完善了公平竞争审查规定,加强公平竞争审查与合法性审核有效衔接,及时清理废除商务领域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打破各类“隐性门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十五条: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采取与本地经营者不平等待遇等方式,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经营者在本地投资或者设立分支机构。第三十七条:行政机关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定。所以仁寿县商务局通过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方式变相设置行政许可事项和其他手段,设置“隐性门槛”本县及外地有意愿投资设立二手车交易市场的企业都被拒之门外,让本县及外来企业敢怒不敢言,可以向当地有意愿企业调查核实。该局不同意设立其他二手车交易市场就是为仁寿县聚源独家垄断经营当其保护伞。

综上所述,现恳请调查核实仁寿县商务局冷局长的所作所为,清理出害群之马。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还仁寿县一个公开、公正、公平的政治营商环境。只有落实好相关政策措施,才能营造一个二手车自由流通、便宜交易、消费者放心消费、明白消费、市场竞争规范有序的良好营商环境。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仁寿县商务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4-12 10:33

我局于2023年3月8日收到眉山市佳旺二手车市场管理有限公司向我局提交的在“天府银通项目所在地申办二手车交易市场的申请”,我局收到其申请材料后,依照相关规定对其申报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核研究。
核实及处理结果为:
1、2023年3月2日,曾正明、吴涛、郭胜武等人登记注册成立了眉山市佳旺二手车市场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涛,注册资本为1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11421MACBCA749E,企业地址位于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普宁街道车博大道0668号(天府银通)2幢1楼3号,经营范围包含: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汽车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等。
2、天府银通项目2-3幢用地性质为零售商业用地(B11类),以汽车销售、维修等小型汽车产业为主。
3、《仁寿县“十四五”服务业发展规划》在十四五期间未新规划建设二手车交易市场,根据《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 2017年修正)》第二十八条规定“设立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经销企业开设店铺,应当符合所在地城市发展及城市商业发展有关规定。”,该公司申请在天府银通项目2-3幢建设二手车交易市场不符合我县城市商业发展有关规划。
4、我局于3月15日回复了该公司,并同申请人进行了详细解释和沟通。
5、我局工作人员在与眉山市佳旺二手车市场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谈话沟通过程中,均是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和回复,投诉人声称“有工作人员说,仁寿县只能有一家二手车交易市场,新增加不可能办理,并且大言不愧说如果不服随便我们去告”之类的话语我局工作人员并未说过,我局认为该申请人所反映此类的情况不属实。
综上所述:曾正明在12345服务平台上投诉的事宜不属实,我局并无行政乱作为的事实存在。

 

作者评价:不满意评价时间:2023-04-20 18:28

仁寿县商务局乱作为,根本不按实事回复,欺下瞒上,我投诉的问题实事求是,有录音录像等相关证据,恳请上级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如有不实,我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