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4月1号晚八时左右骑电瓶三轮车放置居住小区楼下并加锁停放,价值金额6000多元。次日早发现被盗后打110报警,警察来后并没有查看案发现场和调取本小区出入口监控及路边监控。只作了询问笔录和受案回执,直到现在也没有后续了!我弱弱地问一句,难道警察破案不靠证据,靠臆想和守株待兔来破案吗?
关于您投诉电瓶三轮车被盗派出所没有调阅监控的问题。经了解,系您于2023年3月31日18时许,您将电瓶车停放于广汉市顺德安居小区12栋4单元楼下,4月1日16时许发现电瓶车被盗。接警后雒城派出所受案,并开展案件侦查工作,相关案件信息已报送至公安图侦等部门,目前案件正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