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你好,我是三台县建中乡朝凤村2社村民,我家2018年的退耕还林补助至今未收到,向多个部门反映无果,在镇上林业部门查询到有我们名字,但是收款账号是陈某,然向生产队队长求证,第一次给的理由是陈某在我队办养猪场,钱划到他的账户用于他养猪修路,第二次上门求证给出的理由是钱给陈某用于退耕还林栽树除草。打市民热线反映,说的给我们调查,结果乡政府给的调查结果就是钱给予陈某栽树除草。我想知道是不是生产队有权处理村民的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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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向县自然资源局林政股咨询,退耕还林补贴应当拨付到社员本人账户上。之所以由陈茂军领取,是因为当时村委认为陈茂军在退耕还林补贴政策实施前已流转了土地用于发展种植、养殖产业,自费将荒山荒地开垦,花费较大,故而上报的补贴发放明细表中实际领取人为陈茂军。后因社员知晓退耕还林政策有补贴,意见较大,故陈茂军已将所领补贴(第一批次)全部退还于各社,各社社长再按照实际所占土地亩数退还社员,其中涉及你社(原朝凤村2社)大约2.5万元,这包含你家两笔资金,分别是2015年900元和2016年540元,合计1440元。虽然陈茂军已退还退耕还林补贴,但是镇级拨付时把关不严并未直接发放到社员账户,针对此问题,我镇已移交镇纪委进行处理。据你社原社长邹士瀚回忆:关于你社约2.5万元退耕还林补贴资金的使用,原本是应分发到户,但因为你社需要社员筹集:一是退耕还林时栽种香桂树所产生的人工费;二是新挖张家院子至朱山坟约800米道路的挖机和人工费用;三是黄贻成硬化你社社道路费用。故你社组织在家社员召开大会,经过会议商讨,约定将此款用于支付前述筹集款项。故你社含你在内的社员均未分到退耕还林补贴。由于你在外务工,当时并未参与,对此事不清。针对此情况,镇党委政府已要求你村村委会和原社长向你做好解释工作。
中共三台县建中镇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