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彭山青龙永远村拆迁户 将户口迁出后 项目部要求停发过渡费 之前迁户口时候咨询过管委会 管委会 说不影响过渡费和房屋安置 但是现在房屋结算之际 要求退回安置费 请问是否有相关法律文件依据 本人到现场咨询 得不到回复 只能现在网上求助
网友:您好!
您的留言已收悉,青龙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我们立即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向您回复:
关于过渡费的问题,自彭山经开区成立以来,拆迁未安置人员在过渡期内户口迁出后将停发过渡费并且扣回从户口迁出日起已领取的过渡费。同时,保留户口迁出人员的安置房。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如还有相关疑问,请前往青龙街道办事处进行咨询(地址: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青龙街道交通街2号A区104)。再次对您的来访表示感谢,祝您万事如意,阖家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