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好!如下为我的情况反馈:本人原户籍在成都市龙泉驿区大面镇龙华社区28组,在2021年生下一个小朋友,在给小朋友上户的时候,被告知我原户籍地已经拆迁,故我的户籍被纳入村上集体户籍,由于我当时是属于拆迁为安置的居民,在当时情况要把小朋友户口上在我名下,我需要把我原户籍的地址迁户在我妈妈的安置小区(成都龙泉驿区大面街道洪河城市花园),现在我的户口,小朋友的户口都在大面安置小区上,现小朋友面临上幼儿园问题,2021年我购买了位于成都龙泉驿区大面街道锦鳞府小区,我想把小朋友户口迁到商品房的头上,以便摇号附近幼儿园,想咨询一下我这种情况,如果把小朋友户口迁移,小朋友是否还可享受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相关待遇。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反映的问题,龙泉驿区大面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工作人员立即与您沟通,对于因户口登记将户口从农村地址迁往本区公共集体户或商品房地址,且该人员为未完成人员安置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建议保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具体实施由本生产队讨论决定。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4月10日13:54分联系您,您表示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