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乡道旁的危房重建,距离道路边缘多少米才合法?
网友您好:
您在问政四川发表的“帖子内容”帖子已获悉。现将情况做如下说明:
根据《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山市市中区农村集体土地房屋建设项目规划、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乐中府发[2017]10号:
“第七条农村建设项目建设须与道路建设、‘三江七河’河流(以下简称河流)治理相协调,与道路、河流保持规定的距离。
道路、河流建设控制区的划定范围:
县(乡)道沿线两侧50米范围内;
道路、河流建设控制区内,未经批准不得进行一切建设,不得堆放各类材料。建设控制区划定前已经合法修建的农村住房不得进行扩建,不得进行危害道路路基基础安全和影响河流治理的改建”。
目前我区房屋建设与道路控制区的距离正在制定新规,我镇仍执行乐中府发[2017]10号控制区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