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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 咨询】社保卡的互助使用是否有地域限制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cbgc72849  2023-04-03 14:23 已回复

近日,我的配偶持我资阳市的社保卡到新都区人民医院、新都区妇幼保健院就诊,被医院告知资阳市社保卡只能在资阳市内实现配偶子女共同使用,不能在成都市实现共用,请问是否有相应规定。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新都区政务服务管理和网络理政办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4-06 17:16

网友:您好!
来信已收悉,即转区医疗保障局进行办理,现回复如下:
您于2023年4月3日反映无法使用医保卡支付配偶门诊医疗费用的问题,成都市新都区医疗保障局于2023年4月4日受理,并发出受理告知书。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21﹞85号)文件第二章完善个人账户管理第五条规定:个人账户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等由政府开展的与医疗保障相关的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个人账户不得用于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支出。据您的描述,您配偶在新都区参加成都市职工医保,您在资阳市参加职工医保,现您配偶在新都区人民医院门诊就医,无法使用您的医保个人账户进行支付。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区医保局已联系医院进行核实,目前新都区人民医院系统支持四川省内异地参保人员为成都市参保人员共济报销医疗费用,医院在结算时系统提示“资阳市参保人员不支持共济”,具体无法结算的原因请您咨询您的参保地资阳市医保经办机构。|
成都市新都区医疗保障局于2023年4月4日10点12分电话联系您,向您解释了以上情况。如有疑问,欢迎电话咨询:028-83996837。
感谢您对新都区工作支持与理解!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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