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你好 我们这里有两位老人原户籍是简阳市镇金镇赵家乡河坝村村民 后因为当兵退伍的儿子成家在资阳雁江区清泉村落户就把户口迁移过去了 儿子于2016年生病去世 两位老人在现户籍地无土地 无房子 两位老人在原户籍地有房子 请问能把他们户籍迁移回去方便生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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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两位老人的户籍在资阳市,年龄均在65周岁以上,且在简阳市镇金镇河坝村有一套住房,该处住房没有登记户口,其子女户籍均在成都市外,根据《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成公通〔2021〕66号)规定:“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需投靠本市成年子女(含子女配偶)的,在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的合稳定住户申请入户”。由于两位老人的子女户籍均在成都市外,因此您提出的迁移要求不符合现有政策规定。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4月4日9时19分许与您联系,您表示满意。如有其他疑问,请电话咨询028-27266123。
简阳市公安局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