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购买天府新区万达1号住宅,2021年通过积分入户,入天府新区正兴街道集体户口,所购房屋预计2022年12月31日交房,但因为疫情等原因延期,我想问下开发商的延期交房通知书,是否可作为入伙通知书,把集体户口迁入房屋的户口上面,因小孩需要入学,请加急回复,谢谢。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的留言已收悉,目前承办单位正在处理,后续我们将再次回复办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并持续关注平台回复。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公安分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公安分局联系您,了解情况后告知:按照成都市现行办理本市户籍居民市内全域迁移的户籍政策,本市居民可在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住房登记户口。办理时需提供入户地住房佐证材料,即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信息查询记录(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提供30天内的房屋信息查询记录(房屋信息查询记录无产权人信息的同时提供网签合同信息查询记录,需交房)。综上所述,您应待该住房实际交房后,方可申请在该住房处登记立户。同时,公安分局已告知您办理户口迁移所需申请材料及办理流程。请关注“成都公安微户政”微信公众号预约或邮寄办理。
以上情况于2023年4月4日与您联系。如有疑问,请拨打028-85633116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成都公安微户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