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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 投诉】投诉锦江区劳动争议仲裁庭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4-01 13:35 已回复

本人于2023年3月2日申请仲裁.到3月9日仲裁委受理.到目前为止一个月的时间了,锦江区仲裁委还没有向对方企业送达文书。本人因要事在身,需离开四川,要求仲裁委将本人案件加急,或是让本人受委托的朋友来替本人拿取上法院文书,仲裁庭称必须本人签字才行,我的建议是电子线上签字,本人无法因为这件事再来成都。如上请求请根据公民实际情况做特殊处理,上一次的回复没有解决任何问题,请知晓。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锦江区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4-04 14:54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锦江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对您反映的案件进度问题,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查询到锦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在收到您提交的仲裁申请后已立案受理,该案目前处于法定送达过程中。
对您反映的申请仲裁代理人问题,根据《四川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代理办法》第四条“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仲裁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村)居(村)民委员会、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四)同一案件中有共同请求的劳动者。”之规定,可委托上述人员作为仲裁代理人依法配合案件受理工作。
工作人员分别于2023年3月29日下午、2023年4月3日上午与您电话联系,向您说明了相关情况,您表示知晓。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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