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成都市一名即将毕业的大学生,初出社会实习,遇到了让人无奈的问题,我与室友实习期间,与成都市华炬房地产有限公司中介协议,由他们牵头签订租赁成都市武侯区百花正街33号1-2-11的房屋,约定季付,由于房屋厨房漏水,厨房柜子里长期异味极大,已经联系人处理,但仍旧没有作用,以及住进去以后,身上莫名起红疙瘩等问题 要求退租,退还押金,中介(成都市华炬房地产有限公司)告知没有房东联系方式,合同期内转租出去才可以退,现在房屋已出租,却说我没有交租金,无法退还 告知一个业主电话,说房屋不是由本人转租出去的,态度极其恶劣得说不退,中介那边也说不管,我需要一个合理的解释,同时希望退还押金,每一笔支出对于实习学生而言都是极其重要的,我希望成都这个具有包容性的城市,不会让我和跟我们一样的学生失望……
来话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来话人反映通过成都华炬房地产有限公司租房相关的问题。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协商处理,若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建议您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4月4日电话与您联系,您已知晓情况。
武侯区住建交局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