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好:
我是武侯区燃灯寺北街63号院的居民,
我们小区3栋1单元本周一张贴了社区公示,准备占用公共绿化加装电梯。其设计是在花园中立电梯再连接走廊至单元楼梯,连廊有5米长,这样的长度是都合规?
3栋一单元加装电梯,破坏了小区绿化,减少了小区机动车停车位及影响到消防通道,并且他们安电梯的位置正对其他单元门口,距离非常近,大概只有5米,严重影响了相临单元的通风及采光,侵占我们合法权益!
在未经业主大会讨论通过就占用公共绿地破坏小区绿化的行为是否违法侵权?占用绿化需要全体业主三分之二表决同意才可以,社区公示里说小区一共133户,有89户表示同意3栋一单元安电梯,刚好达到三分之二,社区没有在小区内公示同意的名单表,在社区查看表决名单表后,发现表上没有任何文字说明是同意3栋1单元占用绿化安装电梯的事情,据了解,名单中还有很多人是代签或者不知情,和社区当面核对了89户中的其中一个名单,电话后业主表示没有同意过3栋一单元加装电梯事宜。请问这样的名单能被认可吗?3栋1单元是否符合加装电梯的条件?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武侯区正在进行核实处理,请您耐心等待。待正式结果出来后,我们将再次对您的诉求进行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