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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投诉】内江市东兴区传化锦城C区之了火锅违建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3-31 19:04 待解释

内江市东兴区传化锦城C区之了火锅违建200平方,油烟外排,大功率风机、空调扰民,占道经营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内江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4-03 10:39

此件已交办相关部门,请耐心等待办理结果。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内江市东兴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4-13 11:47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您于2023年4月3日在问政四川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内江市东兴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调查,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内江市东兴区东城路南段66号传化锦城C区商铺2栋2楼1号及2号(之了火锅)搭建的建(构)筑物,我单位已立案查处。
2023年2月行政诉讼期满后,我单位再次督促当事人整改拆除,而当事人委托“广东建业检测鉴定有限公司”对该违法建设进行了房屋结构安全检测鉴定,并提交了《房屋结构安全检测鉴定报告》,该报告指出“违建部分对原建筑无影响,但不能拆除违建部分,拆除后对房屋有安全影响”。我单位核实了“广东建业检测鉴定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该公司具有经营合法性和房屋安全鉴定资质,因此该公司出具的鉴定报告具有法律效应。根据鉴定报告得出的结论,该违法建设属于不能拆除的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目前,为确保执法的严谨性,我单位已另行聘请“四川至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鉴定有限公司”再次对房屋结构安全进行检测鉴定,待该公司出具鉴定结果后,我单位将根据鉴定结果对该处违法建设进行处置。
关于该餐饮店油烟及噪声扰民的问题,我单位已请环保部门进行监测。2023年3月30日东兴区生态环境局对该店进行了油烟监测,但由于环境影响未能进行噪声监测。4月6日东兴区生态环境局对该店进行了噪声监测,并再次进行了油烟监测。目前三次监测均未出具正式鉴定报告,待环保部门出具监测报告,我单位将根据监测结果对“之了火锅”油烟及噪声问题进行处置。已联系投诉人并说明情况。
如果您有新的意见和建议可进一步反映和咨询内江市东兴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联系电话:0832-8353336、0832-5865800(夜间) 。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内江市东兴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2023年4月12日

 

作者评价:不满意评价时间:2023-04-13 14:26

1、如果每个人都像之了火锅违建200平方,请第三方机构检测合格,那么我们老百姓都可以自己集资修房,随便房屋顶楼修几层,也就是罚款,那不乱套了,不拆除,那是不是我们老百姓就该认倒霉了,所以不得行,必须要求拆除2、城管综合执法部门是检测了油烟、噪音,请问检测油烟的时候,之了人员和检测相关人员一起检测吗?他有什么资格参与检测,检测就检测人员检测噻,噪音也是,把空调关了来检测,检测的到好多分贝,这些不是弄虚作假吗?违建就是违建,必须拆除!而且占道经营,你们就默许吗?那商铺都占道经营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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