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成都 » 温江区 » 温江区天府街道西财学府阳光小区水费债务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3.15 投诉】温江区天府街道西财学府阳光小区水费债务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3-31 14:43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今天想反应一下关于位于成都市温江区天府街道西财学府阳光小区水费以及停车费问题。

1、今天小区后门张贴了一张《停水通知》,是由成都首创水务有限公司盖了章粘贴上去的,作为业主,有以下3点疑问,希望能够给予回复。

①为什么小区各业主的水费不是直接对水务公司,而是小区 物业“代缴”?

②物业的代缴水费比首创水务收的水费价格贵是否属实?

③为什么《停水通知》上面呈现的是“”贵小区2022年11月至今,已累计拖欠水费438802.24元(不含0.5%/日违约金,违约金另行计算)。经我司工作人员多次协商催促,贵小区仍未交纳水费。 2022年11月至今已经5月有余,请问,业主交的水费去了哪里?

针对水费的问题,作为业主,有一下2点期望,希望领导能够给与帮助。

①请彻查关于位于成都市温江区天府街道西财学府阳光小区2022年11月至今的水费去向,并且给予业主反馈,我认为,小区物业问题不能够让无辜的业主买单。

②希望上级部门能够要求学府阳光小区各业主直接对接成都首创水务有限公司,自行在小程序缴每月的水费,拒绝小区捆绑行为。

 

2、关于成都市温江区天府街道西财学府阳光小区停车费由之前的150元/月上调为220元/月也有以下几点疑问,请给于回复。

学府阳光业主委员会自2022年05月31日成立后开发商即通过非正式途径向业委会表达,希望对地下室月租车位租赁价格进行调整,期间业委会以刚成立以及疫情等原因,希望开发商理解配合工作,将相关事宜延后处理。去年年底开发商又再次向业委会表达了希望对地下室月租车位租赁价格进行调整的意愿,业委会以正在筹备召开业主大会为由,希望开发商理解配合业委会工作将相关事宜延后处理。

 2023年02月07日业委会收到开发商发来的正式文件通知业委会将对地下室月租车位租赁价格进行调整,期间业委会强烈要求开发商对地下室照明不足、漏水、标识不清、监控不到位等实际问题进行整改后再谈价格调整的问题,开发商承诺会对地下室相关问题进行整改。

期间业委会将相关问题反馈给主管部门,主管部门于2023年02月16日协调区房管局、小区开发商、业委会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召开协调会。业委会人员再次重申业委会的要求:一、地下开发商车位漏水及地面反水的处理。二、环境脏乱差。三、监控盲区死角不到的问题。四、车辆堵塞通道,车辆乱停管理混乱。五、车位号及标线等不清楚。六、照明无死角。七、把业主提出来的这些问题先整改到位再谈后续涨价问题。开发商表示收到了业委会意见,会及时反馈给相关领导。

2023年02月21日开发商自行将地下室月租车位租赁价格进行调整的公示信息在小区相关位置进行了粘贴。业委会再次重申从来没有同意过开发商对地下室月租车位租赁价格进行调整的行为,该行为为开发商的私自行为。

 

针对停车费开发商私自上调问题,请领导给与回复!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温江区水务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4-04 09:27

网友:
您好!您反映关于“关于温江区天府街道学府阳光小区水费债务”相关问题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进行调查核实,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经区水务局核实,学府阳光小区属成都首创水务公司供水范围,该小区水表为总表制,自2013年交房起由小区物业代收代缴水费,实行的是合表居民用户水价,用户执行水价为2.96元/吨。经核查,2022年11月至今,小区已拖欠水费未缴纳。按照《四川省城市供水条例》相关规定,逾期不缴纳的,供水企业可以按照约定追究用户的违约责任。该总表制小区内部管网由开发商建设,实际产权为小区全体业主,按照《成都市供水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城市供水设施以贸易结算表为界,表前(含表)的供水设施,由供水企业负责维护;表后的用水设施,由用户或者产权所有者负责维护”。总表制小区会存在总表内跑、冒、滴、漏等问题,造成水损费用高,建议实施“一户一表”改造。经区水务局协调,为保障小区居民正常生活,目前小区供水正常,成都首创水务公司未实施停水。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温江区住建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4-04 16:10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来电!您所反映的问题,区住建局高度重视,赓即安排专人认真调查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学府阳光小区由四川西财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位于温江区海科路东段688号,由四川悦华置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物业服务。
关于您反映小区调整停车费的问题。经核实,地下车库未售卖车位产权系开发建设单位所有。按照2015年2月1日执行的《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相关规定,各区(市)县发改局放开住宅小区停车服务费用,实行市场调节价。建议您与开发建设单位协商确定停车服务费,亦可向价格主管部门反映。
关于您反映停水问题。2023年4月1日,区住建局会同区委水务局、天府街道搭建平台,督促小区物业企业、业主委员会、开发商、首创水务公司与业主代表正面对话沟通。首创水务公司承诺水费相关问题将与物业公司协商解决,不会对小区进行停水。区住建局责成物业企业积极与首创水务公司协商水费问题,同时责成物业企业与业主做好沟通、解释。
由于您未留下具体联系方式,无法告知上述问题的处理情况,非常感谢您对我区住建工作的关心和监督。若您对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有任何建议和意见,均可拨打区住建局热线电话(028-82720381、028-82722857)进行反映,区住建局将认真对待您所反映的事项,感谢您对我区住建工作的关注。


成都市温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4日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天府街道办事处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4-06 10:28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学府阳光小区地下车位费上涨和水费欠费相关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2023年4月1日,天府街道积极与区级相关职能部门联系介入,并指派街道局级干部率队入驻小区搭建平台,督促小区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开发商、首创水务公司与业主代表正面对话沟通。经协商,开发商承诺,在未与业主充分沟通协商的情况下,当前维持现状,不会上涨停车费;首创水务公司承诺,就水费相关问题将与物业公司协商解决,与业主无关,不会停水。
下一步,天府街办将会持续搭建各方沟通协商平台,推动有关问题得到解决。希望广大业主朋友充分相信政府和社区,依法、理性地参与小区治理,切忌出现过激行为,造成不必要的影响和遗憾。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天府街道办事处
2023年4月6日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