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房价高,只能买公寓用于居住,但是公寓使用电为商用电,一度一块多,生活成本很高。目前很多城市已经允许将实际用于居住生活的公寓改为民用电,成都是否也可以这样实施,降低老百姓生活成本,提高生活质量。
而且早在2016年6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其中第12条就提到了商业用房: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土地使用年限和容积率不变,土地用途调整为居住用地,调整后用水、用电、用气价格应当按照居民标准执行。
网友:您好!
来信已收悉,即转国网新都供电进行办理,现回复如下:
经查,用电性质是根据您房屋产权证上的土地性质来划分的,由于您所在小区土地性质为商业,应执行商业电价,所以无法申请更改。
感谢您对新都区工作支持与理解!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