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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咨询】失地农民保险与转户口事宜咨询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3-31 10:13 已回复

领导您好,我是锦江社区7组居民(原彭山区锦江镇武陵村),今年2月通知可以办理失地农民保险,我也按时给妻子缴纳了相应费用。现在为了小孩在成都读书,打算近期将妻子和小孩的户口转到成都,请问如果转移了影响失地农民保险的审核和办理吗?
另外我的二孩即将出生,如果出生时我妻子户口在成都,我的户口还是在锦江社区本地,二孩可以随我落户锦江社区本地吗?
以上问题回复为盼,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锦江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4-04 15:09

市民朋友您好,根据《全省公安机关户政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公厅治发【2015】19号第二十七条规定新生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父、母或其他亲属凭《出生医学证明》到新生婴儿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出生登记手续,手续齐备的一日内办结。关于失地农民保险的问题,我镇民生中心社保工作人员于2023年4月4日电话联系了该市民朋友,对所咨询的所有问题做出了专业和耐心的解释,市民朋友表示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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