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流转后,以前的宅基地村上有没有权利买卖?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的留言已收悉,目前承办单位正在处理,后续我们将再次回复办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并持续关注平台回复。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新兴街道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您所参与的项目是四川天府新区新兴街道梅家村6组原图斑整治项目。前期项目涉及村民自愿参与了土地整理项目,签订了搬迁协议,享受住房安置。该项目严格按照原图斑整治推进流程,先建安置房确保农民安置,除去安置用地结余集体建设用地,由村小组进行初始登记,登记后上报公园城市建设局,按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挂牌流转40年使用权,不存在您反映的土地变卖的问题。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4月4日与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