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扬观澜鹭岛三期停车费收费标准为2.5L及以下400元一月,2.5L以上500元一月,另加每月服务费50元。远高于买房时销售承诺的租金加服务费不会超过300元,也高于市区大部分小区的价格
网友:您好!
来信已收悉,即转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办理,现回复如下:
经了解,该项目公示了地下室停车费标准:月租车辆2.5L(含)排量以下400元/月,车位服务费50元;月租车辆2.5L排量以上500元/月,车位服务费50元。地下室停车位,已销售车位属于购买车位业主所有,未销售车位属于开发商所有,物业企业没有经过业主或开发商同意,不能擅自处理。依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5〕13号)自2015年2月1日起,放开住宅小区停车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求物业企业对停车收费标准进行公示,将停车租金高反馈开发单位协调处理。并做好解释工作。 在此,感谢您对新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感谢您对新都区工作支持与理解!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