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电子科技大学东一院的住户。近来社区创建文明小区,为了解决小区长期以来自行车电瓶车乱停乱放问题,社区居然违反四川省2022年5月1日实施的《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6章第74条第3和9款的规定,在单元楼出口这一公共楼道和唯一疏散出口处划出黄线区域,专门停放自行车和电瓶车,这不仅让小区内的车棚形同虚设,而且严重影响住户的消防安全,就仅仅为了应付检查。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经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查,电子科大东一院位于成都市成华区,隶属猛追湾街道踏水社区,小区占地面积38500平方米,该小区修建于1980-1990年之间,小区由10栋27个单元组成,共578户,商铺18户,小区物业为成都成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沙河物业服务中心东院物业物业部。
为规范小区管理,物业在楼栋单元门口划线,在保证楼道顺畅、正常通行的情况下临时停放自行车、婴儿车、残疾人轮椅,并且要保证地面清洁、车辆干净。电瓶车是严禁停放在此区域,现已对违规停放电动车进行清理并要求规范停放在小区停车棚。下一步,街道将加强巡查,督促物业公司加强管理,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出现。
2023年3月31日21时00分,工作人员就以上情况与您当面联系沟通,您表示知晓。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