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张*凤1987年5月,电话15***74953.因2006年毕业考上大学,把户口迁出本地到绵阳学校所在,2010年毕业后8月把户口落回本地玉成乡街道办集体户口至今,请问拆迁是如何赔偿的?目前本人是在编教师2010年工作至今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目前正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东部新区玉成街道办事处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据26号文件第23条第三点原籍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因读书将户籍从本集体经济组织迁出的在校学生或毕业后未被行政、事业和国有企业聘用,且实际居住在被拆迁户家庭中的家庭成员可享受安置。您属于在编教师,已被行政事业单位所录用,所以不符合该条件,不能享受安置。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4月6日11时36分,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知晓。
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
2023年4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