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你好
问题:
1.东部新区董家埂拆迁办工作人员办事前后说法不一致
2.导致我们现在户口迁入之后,不能享受国家安置,同时户口也不能再迁回原籍,相当于两边户籍的政策福利都没法享受
3.造成这个没法挽回的局面,产生的一切损失该由谁承担
希望相关政府给出解决方案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目前正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东部新区董家埂镇人民政府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您为董家埂镇库沿村人员,关于农迁农人员住房安置条件等事项前期相关人员已向您告知,根据成东征安领办〔2021〕3号文件第六点:农迁农人员住房安置的问题,第(一)点:属农村户籍的其他集体经济组织正式成员,在搬迁范围村组实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固化后,因婚迁或未成年人子女随迁迁入搬迁范围内,未享受过农村征地拆迁(或搬迁)补偿安置的,可纳入房屋搬迁住房安置。您是属于人才落户,不属于夫妻投靠,故不能安置。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4月4日11时42分,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知晓。
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
2023年4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