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成都 » 高新区 » 成都智源易行科技公司欺骗消费者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交通 求助】成都智源易行科技公司欺骗消费者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3-29 16:34 已回复

通过村里宣传办理ETC免费事宜,于2023年3月18号办理了ETC,办理时说是免费的,办理过程中让我充值300元。说不是费用也不是押金。说是放在账户当余额使用,可以抵扣高速费。并让我充值完成后,下载易行通APP。APP及消费账单里明确表明,这300是办理ETC 的费用,不能当作账户余额使用。这里就已经存在欺诈行为。
成都智源易行科技有限公司业务人员采用欺诈方式诱导车主购买ETC设备,主要套路有以下几点:
1、免费
业务人员宣传免费办理ETC,可办理途中需要支付300元费用,当你提出疑问时业务人员会说这是预存款,通行高速时可以使用这300元,实际这是购买设备款,是不能使用的。
2、注销
货车注销条件是满3年,通行费达到3万。小车注销条件是使用满60个使用月(当月通行费满1才算使用月)。普通家用车就算每年上2次高速(而且2次不在同一个月),30年才能满足注销条件,注销费用为180-298元。
3、服务费
每次通行有3%的服务费。
4、设备更换
设备质保2年,2年内出故障要支付30元运费。两年后续保客车付费29.9,火车付费39.9,更换设备要承担设备费用。该公司业务推广员未告知客户服务费以及预存金事宜,并且诱导客户尽快在协议上签字,并未给客户时间去看协议内容,跟业务员反复确认过是否有服务费的事情,业务员告知无服务费,也无其他费用的产生。请求处理一下此事,退还我的预存金300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九条规定: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产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商店提供商品应当明码标价。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成都智源易行科技有限公司已侵犯我作为消费者的正当权益。
   我的诉求为:要求注销办理的ETC账号,退还这300元。且在注销账号过程中不得以其他名目收取其他费用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高新区管委会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3-30 09:52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高新区正在进行核实处理,请您耐心等待。待正式结果出来后,我们将再次对您的诉求进行回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高新区桂溪街道办事处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4-19 14:36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由高新区桂溪街道办事处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工作人员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六条之款项展开调查,于2023年4月17日11时41分与商家取得联系,并说明相关情况,商家记录相关信息,并表示会尽快联系处理,如您有疑问请致电82320132。
工作人员于2023年4月19日11时44分,与您联系告知。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