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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投诉】兴隆湖龙光天瀛与合同约定不符及场所法律、法规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3-29 11:12 已回复

兴隆湖龙光天瀛与合同约定不符及场所法律、法规、规范之处

  1. 未按前期多次三方会谈内容进行整改。

  2. 国区内没有做到人车分流,车库出入口在园区8栋运动场所旁边,并没有任何人车分流的措施或者道路设计,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3. 小区内地下车库积水严重,排水系统不完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4. 小区围栏(外围围栏、屋顶消防通道围栏)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5.住宅区域绿化率与合同中约定的35%相差过大

 6.房屋室内装修与合同交付《装修配置清单》不符,与房管局备案的《精装修工程造价咨询报告》标准内容不符,且贵方并没有进一步说明、解释。

7.存在安全隐患的小区是怎么验收通过的,请领导严检!!!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天府新区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3-29 14:18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的留言已收悉,目前承办单位正在处理,后续我们将再次回复办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并持续关注平台回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公园城市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4-03 16:04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公园城市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针对您反映的问题,公园城市局已于2023年3月22日组织购房者代表和开发企业协商沟通,双方对前期会谈内容、人分流、质量问题处置等事项交换了意见,目前暂未发现开发企业违反沟通纪要的情况,公园城市局也将持续关注项目进展情况。针对您反映开发企业合同违约事情,建议您与开发企业协商处理,如协商不成,建议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以上情况于2023年4月3日告知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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