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政领导,您好!
我是本市居民,我在2022年10月5日至2023年1月17日在资阳顺辰供应链公司(总经销)从事农夫山泉饮品销售类工作,后因个人原因在1月17日离职,但目前我未收到12月及1月(部分)工资,现已2023年3月28日(此内容编辑时间),在本月与之前公司协商工资事件,对方回复效率较低且并不积极从3月13日沟通到28日才知晓工资原因。
我的工资是由两部分组成:底薪+提成(由总经销出货量+分销商出货量);我负责两个仓库的货物销售;一是总经销商(资阳顺辰),二是分销商(山山配送);提成额具体是多少都是由公司领导核算,因此,我也无法知道具体的工资组成。
现目前因山山配送有3笔货款未收回,总计1227元,总经销商便一直未发放工资。
因销售物品,客户有部分货款拖欠,导致公司未收到此部分货款(金额1227元),因此,公司负责人给我选择:由我本人承担这1227元货款(从工资里面扣除),便可将工资发给我(不知实际工资是多少),之前沟通中询问实际工资数额,对方让我认可货款才将工资告诉我,一旦认可此部分货款,我将被扣除1227元工资。之前其中一位领导告知我的12月工资是正常的,总经销商的销货量是正常的,问题出在分销商的3笔尾款上。总经销商定期要给分销商结算销售额,因此,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将1227元与分销商结算;现在,总经销让我去找分销商沟通,但分销商收到了总经销1227元尾款,因此,分销商让我去找总经销协商,总经销又让我去找分销协商。
按照逻辑来说,之前1227元尾款是分销商的,但总经销支付了1227元尾款,因此,这笔钱发生将转至总经销,成了“我欠总经销1227元”,要拿到工资困难。
此货款有两部分矛盾:
一、公司里有人说分销商的货款已经被我收了(我未收商家货款)
二、28日与分销商沟通时,分销商告知货款未收;总经销商在我不知具体金额且详细内容的情况下,将1227元货款打给分销商。
货款单据在分销商手里,我在协商过程中,双方踢皮球,让我去找对方协商。
转款的收款人是公司的领导之一,因此,我没法判断此款是否由公司领导转至分销商处。
请求市政领导,能够帮助我,帮我拿回该拿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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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