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本人为锦江区龙舟路街道工农院街62号的一位租户。帮搬进来的时候我们就咨询过门卫在这里面停电瓶车多少钱一个月,门卫告知的是40元一月,并没有充电和不充电是怎么个收费情况,所以我们也不了解情况就交的40一月,之前有次我妈要充电的时候给门卫说能充下电吗,门卫不让充,我妈就说自己拉线来充并额为给充电钱门卫也不同意,后来就没充了。但后面向本小区居民了解了情况才知道电瓶车要充电才是40一月,不充这是30一月,我们不知道真实情况,所以交了两个月的停车费。知道了门卫乱收钱想着后面不停了他就不能乱收我们的费了,那多交的20元钱就算了,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所以就没有计较此事。哪知门卫变本加厉,前几天找我妈谈起了之前她有次早上放了10多分钟的电瓶车没给她钱这事,我妈就说起了她多收了那20元停车费的事,门卫当时就恼了,各种难听的话辱骂我妈,还叫我妈滚,说没资格住在这里。我妈好言好语的说,她却各种辱骂,难道就因为我们是租户就要被区别对待吗,就因为我们是租的房子而不是买的房子所以她就有资格撵我们吗。所以我特将此事放映在该平台,希望能得到一满意的答复。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反映的问题,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您反映的问题,部门已收悉,相关情况正在调查核实中。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锦江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牛市口街道办事处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您所反映的工农院街62号门卫因停车费问题和辱骂您母亲问题,因当时您对门卫所说的电瓶车停车充电费用表述产生了误解,导致双方发生口角。该院非机动车停车充电费用的收取标准,是在您租住前就已经公示且一直张贴在非机动车棚,只是您没有看见,现已让门卫和您互相道歉。
以上情况,社区已于2023年4月11日下午16点进行当面协调,感谢您对社区工作的支持与理解。如您还有其他意见或者问题可以直接联系龙舟社区。地址:莲花新区南一巷6号电话:86617715、84556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