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资中县重龙镇千弓堰村村民。夫家房子拆迁了,现政府将要征收村里农地,给村民买社保。我家的情况是,老公因小时侯上学问题户口迁到了资中县城,咨询一下政策,他的这种情况户口还能迁回本村吗,另外我作为配偶是千弓堰村当地户口,与婆家是同村不同小组,请问这种情况配偶是否能购买社保?这种情况政府的政策是怎样的,或者哪个平台可以看到政府出的相关文件。谢谢!
此件已交办相关部门,请耐心等待办理结果。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您于2023年3月28日在问政四川平台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重龙镇人民政府调查,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针对第一条问题,您丈夫已迁入资中县城,属城镇居民,所以按照相关政策农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无权享受。经资中县公安局核实,根据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民政厅等8个部门联合制发的《关于规范农村地区户籍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公发〔2018〕113号)文件规定:各地要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川办发〔2012〕47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4〕70号)要求,执行“城镇居民不得转为农村居民”的户籍迁移政策,即户口登记在城镇的人员和户籍属性为“城镇居民家庭户”“城镇居民集体户”的居民,不得迁移到农村地区户籍地址上。根据上述规定,何**的老公因之前是城镇户口,不能转为农村户口。
针对第二条问题,您和婆家在一个村但不同组,根据文件规定征用土地是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所以您不在同组,因此不能享受养老保险。只能在您组征地时占用你家土地方能享受养老保险。
针对第三条问题,相关文件请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府信息公开中查找并参考《关于印发《四川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46号)》文件。
如果您有新的意见或建议可进一步反映和咨询,重龙镇人民政府电话:0832-5522343。
感谢您对重龙镇人民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资中县重龙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