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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 投诉】交通违章处罚不当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3-28 00:10 已回复

2023年3月18日上午,本人经成都第二绕城高速新津兴义收费站下高速,在收费站被交警拦下,说本人行车速度122km/h,超速 20%以上,处以扣6分并罚款150元。


对此判罚,本人并不认同,因为交警所谓的花源高架桥限速100的标志,本人行车时并未发现。据事后回看行车记录仪视频,在上花源高架桥前,确有一处门架式LED限速标志,但当时该限速LED屏未开启,无任何限速提示。全段至少三车道的二绕在未经过隧道、急转弯或长下坡的情况下突然降速到100km/h本就很不合理,何况该限速LED屏并未开启,导致本人无法知晓该路段的限速值,以为如此宽的路应该依然是限速120km/h。


根据JTG D81-2017《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4.5.2条和GB5768.5-2017《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5部分:限制速度》6.5条,单向三车道的公路应在车道上方设置门架式等悬空支撑方式的限速标志,若限速标志设置在路边,宜在两侧同时设置。根据GB5768.5-2017《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5部分:限制速度》6.1条,限速标志宜设置在限速区起点。根据HG/T3381-02-2020《公路限速标志设计规范》6.3.5条,特大桥限速标志宜设置在桥头前0~200m处。


花源高架桥属于特大桥,但本人经过的门架式限速标志未显示限速信息,设置了等于没设,且不仅未设置在限速区起点,距桥头也超过了200m,均不满足规范要求。因此本人对交警的超速判罚不认同。此次所谓的超速行为是限速标志设置不到位不合规,未给驾驶人限速提示所致,现提供视频证据予以佐证。同时为避免更多司机朋友在行经此路段时也遇到跟我一样的遭遇,望相关部门对该路段限速标志进行整改,满足相应规范标准的要求。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四川省公安厅信访处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4-06 10:31

网友: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
您通过问政四川平台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的相关问题,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已于2023年3月30日上午10时与您取得联系,向您告知了反映路段的限速原因、限速值、标志设置等情况,并对您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答复与解释。
请您继续关注、监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并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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