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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投诉】城管违规收车,手续不合理不合法,且联合多部门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AF92336  2023-03-27 22:38 已回复

2023年3月17日12点53分本人驾驶三轮车,本人有行驶证,驾驶证,自己车辆,未进行载人,城管将其拦下开具告知书,说违规载人 且告知书唯有有效的公章信息,在接下来时间里面,进行沟通  城管踢给交警  交警踢给城管 不未老百姓办理 ,城管部门也不安排专人进行跟进  每次找都没有人员管理    此次写信 望上级领导进行有效的解决 解决不合理不合规之事

成都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

“ 第二十六条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查处违法行为时,可以依法查封、扣押与违法行为有关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实施查封、扣押措施,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期限。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实施查封、扣押措施后,应当及时查清事实,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对于经调查核实没有违法行为或者不再需要采取查封、扣押措施以及其他符合法定解除查封、扣押情形的,应当及时作出解除查封、扣押措施的决定,并退还财物。逾期未作出处理决定的,被查封的物品视为自动解除查封;当事人要求退还扣押的物品,执法部门应当立即退还。”

‘’第三十条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执法活动,应当使用统一格式的行政执法文书。‘’

第四十六条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对依法应当予以制止或者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的;
  (二)对依法应当处理的举报投诉不处理的;
  (三)应当移送有关部门处理而不及时移送的;
  (四)放弃、推诿、拖延、拒绝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双流区城管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4-03 09:13

留言人: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悉,成都市双流区城管局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该局联合区公安分局、东升街道办对辖区进行两轮、三轮电动车专项整治,对存在无牌无照、乱停乱放、违规载人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车辆进行调查和相应处理。您反映三轮车被扣押的问题,现正在调查处理阶段,请您耐心等待通知;已告知您可以到三轮车管理办公室咨询处理相关问题,感谢您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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