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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投诉】交房两年后物业乱改垃圾房位置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3-27 20:01 已回复

相关负责领导好!
我是电建洺悦玺11栋业主,对于“物业擅自更改规划垃圾房地址,并发出公告方案”进行投诉。

第一、 开发商设计的垃圾房是通过了规划审批的,并且业主购房时也是参考了垃圾房位置等不利因素选择楼栋并形成了合同。
第二、 目前交房两年了,原规划垃圾房尚未启用,物业提出的原方案的不合理性从这以上两点看都是站不住脚的。
第三、 垃圾房的新方案地址与11栋和12栋有利害关系:如老鼠蟑螂、味道、清运噪音等污染问题、二手房销售价格问题等。现在未经11-12栋有利害关系业主的同意,直接漠视我们的合法权利,擅自发动投票方案开展投票活动。

根据《民法典》第277、278条及《物业管理条例》第50、55、65条的相关规定,变更规划有严格明确的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而通过社区、部分业主代表参加讨论决定的选址方案不符合法律规定及法定程序。

针对以上物业的行为,我们表示强烈反对,请相关物业管理部门提前介入,在发生损害后果和赔偿责任之前要求物业停止投票活动,撤销投票方案,并在小区规划的地址启用垃圾房,做好后期的各项管理工作。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金牛区政务服务管理和网络理政办公室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3-31 11:26

尊敬的先生/女士:
您好!非常感谢您的信任和耐心等待!对您的诉求我们及时进行了处理,相关情况如下:
经金牛区金泉街道办事处调查:关于您反映的物业擅自更改垃圾房地址一事,金泉街道何家社区已协调物业协商按照图纸规划启用垃圾房,如物业执意更改垃圾房地址并在新地址修建垃圾房,需经过相关部门同意,如果有新的进展,您可以向社区和相关部门进行咨询。
以上情况工作人员已于2023年3月29日15:51左右与您电话联系,告知了相关情况,您表示知悉。如有不明之处或其他问题,欢迎联系金牛区金泉街道何家社区:87500564进行咨询。
在此,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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