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或相关人员:
您好,我是天府新区永兴镇天福社区的村民。我认为在成都市天府新区永兴镇天福社区11组拆迁项目的过程中有政府人员存在懒政行为。理由如下。
以往在天府新区辖区内永兴镇或者周围的镇集的拆迁项目中,一直有一条离异满三年拥有特殊安置名额的实施细则。但在我们的拆迁项目中去除了这一条。在我们多次向政府询问缘由以后得知,是避免有被拆迁人员通过假离婚争取到更多的赔偿。
首先我表明我的态度,我对这种行为深痛恶绝,这是赤裸裸的展露人性的贪得无厌,并损害那些配合拆迁的人员的正常利益。但是政府不应该针对某一些个例,就对政策进行一刀切。因为针对这个情况其实有很多解决方案:比如更久的离婚期限要求,或是离婚双方都在处在本次拆迁过程中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