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好:
我是成都天府新区宁波路西段533号招商时代公园小区业主,留言主要想反映小区物业(招商物业)不作为问题,具体表现为小区水景房房顶长期不清洁,污垢一大片,非常影响小区环境,该问题与小区物业多次沟通交涉,给的回复均是:半年可清洁一次,更可笑的是物业工作人员回复该举措实则为小区保值增值考虑。
该问题向街道办反馈,街道办表示也只能将问题反映给物业公司,无权对他们做出行政处罚,由于小区未达到成立业委会标准,物业深知这点,故长期在业主头上作威作福(除小区环境保洁敷衍了事外,还无视多数业主反对,强行解散有物业人员在的业主群,完全切断业主们联合和物业沟通的唯一通道),业主却投诉无门。
难道我们每个月缴纳着4.1元的物业费,连最起码的环境保洁服务都得不到保障吗?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公司有义务对住宅小区的环境进行管理,使其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具体包括环境保洁,环境绿化等,他们目前的做的服务,是完全没达到这个标准的,在小区未达到成立业委会条件时,是否有相关监管部门对服务敷衍的物业进行监督处理。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的留言已收悉,目前承办单位正在处理,后续我们将再次回复办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并持续关注平台回复。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正兴街道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您反映的情况属实,正兴街道立即与物业负责人联系,物业负责人表示目前水景房是半年清洗一次,正兴街道将与物业沟通了解情况,并持续督促物业做好相关工作。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3月30日与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