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成都市东部新区新生儿入户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在哪里可以下载?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东部新区公安分局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根据《成都市户籍登记服务管理办法》关于“出生登记”规定:新生儿出生一个月内,按照随父或随母原则申报出生登记。夫妻双方户口均在本市,一方为家庭户,一方为集体户的,新生婴儿应在家庭户申报出生登记。“出生登记材料”:婚生子女,应当由新生儿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向新生儿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户口登记。已告知您“出生登记”所需材料,请您携带入户所需全部材料到东部新区公安办证点申请入户。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3月28日11时28分,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知晓。
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
2023年3月28日